关于转发《全总财务部关于印发<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<关于工会经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的通知的通知
来源: 更新日期:2014-07-21
阿州工发〔2014〕108号
关于转发《全总财务部关于印发<关于工会
财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<关于工会经审
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的通知》
的通知
各县总工会、州级党政机关、州属企事业工会:
现将全国总工会财务部《关于印发<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、<关于工会经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>的通知》(工财发[2014]4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全总财务部关于印发《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》、《关于工会经审工作经费开支范围的规定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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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18日